一、学院简介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以全日制高职教育为主,同时开展成人教育、职工培训、技能鉴定等工作。学院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举办,业务由福建省教育厅和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共同管理。
学院全称: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12628
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329号(邮编362000)
院校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二、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闽价费〔2012〕356号)文核定,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人·年。住宿费按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退费办法按《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5〕435号)第八款“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执行。
三、学历证书
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毕业标准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学校为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四、奖、助、贷制度及勤工俭学
1.设立学业奖学金。学院每学期开展学业奖学金评比,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其中一等1000元/人·学期、二等600元/人·学期、三等300元/人·学期。同时执行国家奖学金评审制度,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2.评审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其中: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发放助学金4500元/学年·人,认定为困难的学生,发放助学金2800元/人·年。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院将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补助。同时,学院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制度,符合条件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评审获评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3.落实助学贷款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文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一般为每年7月至10月,新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具体材料根据贷款银行规定执行)到各县(市、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
4.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5.筹集社会助学资金。学院积极筹集社会助学金,资助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