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全国代码:13973)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路1263号(邮政编码:361008)
第二条 学校坐落于厦门市思明区,是厦门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和省级开放大学。学校2009年和2015年先后通过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首轮和二轮评估,2019年获教育部认定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20年通过验收被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2021年入选福建省“双高”计划A类立项建设院校,2022年通过福建省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评估,先后多次被授予福建省“文明学校”和“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秉持“因城而生,为市则活”的信念,因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持续调整专业布局和专业设置。现有专业教学学院8个,2023年高职招生专业30个;在校生总数9127人,累计招收来自18个国家的留学生227名。开放教育(成人教育)现有本专科专业40个,学生16762人。
近年来,学校凝练了“育人为本、跨界融合、服务需求、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以奋斗者为本的治校,形成了“产教融合共同发展,大爱匠心协同育人”的校园文化和办学特色。学校与中影集团、神州信创、新大陆、南京第55所、厦门轨道集团、厦门太古飞机等196家企业和单位建立了深度合作办学关系,现有国家级骨干专业5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4个,省级产教融合特色专业3个,市级高水平专业4个。拥有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1个,省级示范性职教联盟1个、产业学院4个、专业群实训基地2个、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4个,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5个,市金砖新工业能力提升培训基地1个。2017年以来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1项,其中特等奖3项。
第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第四条 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闽价费〔2007〕262号、闽价费〔2010〕253号及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规定,艺术类专业的学费标准为7200元/生·年,其余各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
2.住宿费标准
住宿生每学年缴纳650元(包含住宿费600元和空调使用费50元;宿舍每间7-8人,包含阳台、独立卫生间,内设空调、热水器、无线wifi等设施)。
3.上述学费和住宿费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执行。学生中途退学的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