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泉州华光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12927
3、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洛阳大道489号(总校区)、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紫山镇聚龙大道(惠安校区)
4、学制:三年
5、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6、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7、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8、学院网站:http://www.qzhg.edu.cn
9、学院邮箱:zsb@hgu.cn
第二章新生入学与复查
第二条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新生入学须知》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新生入学手续。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办理新生入学手续者,应事先向学院请假,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三条为确保新生质量,在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复核,并对新生的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复查。
第四条对于报考材料弄虚作假或体检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给予退学。
第三章收(退)费标准
第五条收费标准:
1、学费:每人每学年11000元—13800元不等。
(1)摄影摄像技术、摄影与摄像艺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眼视光技术、护理为13800元/年。
(2)播音与主持、数字媒体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影视编导、表演艺术、学前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钢琴调律、广告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室内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建筑室内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助产、体育教育、休闲体育、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电子商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技术为12800元/年。
(3)人物形象设计、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为12000元/年。
(4)健康管理、应急救援技术、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为11800元/年。
(5)应用英语、服装与服饰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智能物流技术为11000元/年。
2、住宿费:
(1)四人间:每人每年1800-2300元,配备宽带网接口、卫生间、洗衣机、空调、热水器、上床下桌、衣柜;
(2)五人间:每人每年1900元,配备宽带网接口、卫生间、洗衣机、空调、热水器、书桌、衣柜、单人床;
(3)六人间:每人每年1300-1800元,配备宽带网接口、卫生间、空调、热水器、双层床。
3、书本及代办费:根据需要按实核收。
第六条退费标准:学生因故转学、退学、死亡以及其它原因终止学业,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学费和住宿费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的有关规定给予退费。
第七条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者给予奖励,对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