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校名称、性质、学校地点
1.学校全称: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1502)
2.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专科
5.学制:三年
6.学校办学地点及就读校址:
旗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联榕路8号
罗源校区: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西湾144号
长乐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衔道里仁工业园区厚德一号
第二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费〔2012〕356号、闽价费〔2013〕184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按照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榕价费〔2014〕25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
专业学费标准:软件技术每学年9000元,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每学年7200元,其他专业每学年6000元。
学生退费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文件(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精神,进行学费、住宿费的清退。
第三条 奖学助学办法
(一)奖助学金:按照“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和学校奖、助学文件办理,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4500元(特别困难)和2800元(一般困难)两档;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约有28%的学生可获800-2000元不等的奖学金。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向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三)勤工助学:学校尽可能多开辟勤工俭学渠道,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四条 新生入学和学历证书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录取的新生和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一样于2024年9月秋季入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一样,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符合要求,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