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费标准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方能注册。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号)文件要求执行,学校2023年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
(1)健康服务与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通信工程、网络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经济学、商务英语、审计学、投资学、物流管理、工程造价、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土木工程、生物信息学、金融数学、工程管理等专业,每生26500元/学年;
(2)护理学、康复治疗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财务管理、广告学、生物技术、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媒体技术、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每生28500元/学年;
2.住宿费
学院2023级新生统一安排住宿,所有宿舍均配备空调,收费标准分为两档:
1600元/生·学年、2000元/生·学年;具体以学生实际入住宿舍为准。
学费、住宿费等如有调整,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标准执行。
学生注册后因故转学、退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退费办法参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 入学及文凭发放
已录取的考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之日起两周内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提前向校招生办公室请假。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复核、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福州理工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列》,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三、 奖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按国家分配到我校的名额具体确定。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按国家分配到我校的名额具体确定。
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学生4500元/生·年,困难学生2800元/生·年,按国家分配到我校的名额具体确定。
在校期间,根据课业成绩、综合表现等可申请学校各类奖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上级文件精神,可在当地教育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